(招标编号:****)
一、内容
我单位于2024年6月25日在《**自治区水利网》、《**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上发布了**市聂**次曲河道治理工程项目(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现将原信息内容更正,更正原因为:经查,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具备法律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条件和信誉”第七条、根据藏水建[2021]2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须在《**或**水利 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企业注册,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完善企业信息程度达到85%及以上;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信息(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员信息、工程业绩、信用评价、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与《**或**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注册信息一致。
根据上述****集团有限公司拟投入项目经理:岳燕歌(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员信息、工程业绩、信用评价、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与《**或**水利建设市场 信用信息平台》、《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注册信息不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
原第二中标候选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一中标候选人。
需变更的内容为:
将原第二中标候选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一中标候选人。
现变更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412.22元
项目负责人:王鹏超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建造师注册证、藏254********15637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0个月
质量标准:合格
相应情况:响应招标文件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水利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中心路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33****0670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自治区**市柳梧新区香格****花园3-53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152****0066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