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税务局住宅类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计税价格调整及沿街商业房地产交易纳税计税价格评估服务项目 |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其他房地产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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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02日 08:41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02日至2024年07月0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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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 ****会议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 2024年07月12日 10: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标书代写 | ****会议室 | ||
| 预算金额 | ¥2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霍利红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6-****932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县**镇丰利北路22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苗科长 150****624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凯创大厦第1幢2单元12层2-1206号房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霍利红 0316-****932 | ||
项目概况
****税务局住宅类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计税价格调整及沿街商业房地产交易纳税计税价格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2日 10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税务局住宅类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计税价格调整及沿街商业房地产交易纳税计税价格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税务局住宅类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计税价格调整及沿街商业房地产交易纳税计税价格评估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人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本项目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一年至少3个月的税收或社保缴纳凭证;具有上一年度企业财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供应商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具有房地产评估评估资格证明文件或备案文件;(3)****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供应商存在不良记录(即黑名单记录,包含: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4****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5)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2日 至 2024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邮件发送形式,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163.com。供应商按下述资料要求进行报名及购买:(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2)具有房地产评估评估资格证明文件或备案文件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邮箱,经初审合格后报名和领取采购文件,以上内容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2日 10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2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磋商文件。
(二)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县**镇丰利北路227号
联系方式:苗科长 150****62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凯创大厦第1幢2单元12层2-1206号房
联系方式:霍利红 0316-****9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利红
电 话: 0316-****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