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矿业权评估机构:
按照《国土**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和《******厅矿业权评估管理规定(试行)》(吉国土资发〔2009〕1号)等文件要求,近日拟对1宗采矿权评估项目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项目情况
详见附表:****2024年第1批矿业权评估招标项目情况表。
二、申报
各矿业权评估机构,根据本次矿业权评估招标项目情况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自愿申请报名参加竞标,报名邮箱:****@163.com,报名时间2024年7月3日—2024年7月4日16:00时止。
各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时需上传以下材料:矿业权评估项目竞标申请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评估业绩证明(评估备案文件或****协会评估报告统一编码回执单)。
矿业权评估机构要按照本公告规定时间进行申报,未报名或过期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标。
三、确定评估机构
本次招标活动,拟确定1家评估机构承担该矿业权的评估工作。自愿申请报名、参加竞标的评估机构超过2家的(含2家),我局组织以评估机构代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1家中签评估机构,承担该项目的评估工作。
参加抽签的评估机构代表应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的抽签现场,并填写签到表。在抽签活动正式开始前,未按规定签到的,视为弃权。
参加抽签的评估机构代表应向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原件。受法定代表人委托的,还应向工作人员出示评估机构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抽签时间:2023年7月8日上午10:30时。
招标抽签地址:****四楼会议室(**大街613号)。若更改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评估费用
每宗矿业权评估项目的评估费,按《******厅矿业权评估管理规定(试行)》(吉国土资发[2009]1号)标准结算。
联系人:王女士、隋先生 0439-****260
附件二:****2024年第1批矿业权评估招标项目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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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