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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我公司的王岗二期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于2024年5月30日9时00分开标,推****工程局有限公司(牵头人)、**芯鑫****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建工****公司(牵头人)、******公司、******公司,****集团****公司(牵头人)、**龙汾****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3家联合体单位为中标候选人。6月4日,****委员会定标后,****工程局有限公司(牵头人)、**芯鑫****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中标人,当日发布中标结果公示。
因有投诉,经**市****管理局调查核实后,出具《投诉处理决定书》蚌公资投决(2024)7号,****工程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拟任项目经理陈永宏荣誉,加分应不予认定,相应得分应当被扣除,不应入围中标候选人,其中标无效。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工程局有限公司(牵头人)、**芯鑫****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不具备中标资格,现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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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