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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我公司的王岗二期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于2024年5月30日9时00分开标,推****工程局有限公司(牵头人)、**芯鑫****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建工****公司(牵头人)、******公司、******公司,****集团****公司(牵头人)、**龙汾****公司、******集团有限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3家联合体单位为中标候选人。6月4日,****委员会定标后,****工程局有限公司(牵头人)、**芯鑫****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中标人,当日发布中标结果公示。标书代写
因有投诉,经**市****管理局调查核实后,出具《投诉处理决定书》蚌公资投决(2024)7号,****工程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拟任项目经理陈永宏荣誉,加分应不予认定,相应得分应当被扣除,不应入围中标候选人,其中标无效。我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已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进行公告。标书代写
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项目重新招标。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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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