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24号线一期****基地系统设备10标24号线一期供电系统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1. 招标条件
**轨道交通24号线一期****基地系统设备10标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已于2023年11月6日中标并签订合同,项目业主为****集团****公司,****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轨道交通24号线一期****基地系统设备10标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轨道交通24号线一期****基地系统设备10标24号线一期供电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市
2.2项目建设规模:**轨道交通24号线一期工程起于**区鹿角北站,经**东站、迎龙,止于**区**湾站。线路全长18.9km,设站11座,均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1.72km;其中换乘站3座,分别与6号线**东站延伸段、8号线、20号线、27号线形成换乘。一期均为地下敷设,车站均为地下站。****车辆段一处;**2座主变电所,分别为开成路主变电所(与20号线共享)、**路主变电所(与20号线共享);****控制中心
2.3项目建设工期: 730日历天,计划开始日期:2024年9月13日,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轨道交通24号线一期****基地系统设备10标24号线一期供电系统变电工程、环网工程、接触网工程、杂散电流工程等
2.5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中标人数量: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的施工、安装、测试设备的能力;具有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需投标人提供近3年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法院强制执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形,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无违法、违纪事件、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等发生。
3.1.3业绩要求:
(1)业绩要求中每条线路的定义为每条线路集成商/安装商/供货商/制造商自行实施的规模不少于6座车站且长度不低于7公里的同一条线路,方被认可为有效业绩。
(2)在近五年(竣工验收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开通运营业绩以开通运营时间为准)内至少承担并完成1条及以**市轨道交通变电所工程的施工业绩和1条及以上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接触网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或开通运营)。“近五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12日。
(3)提供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竣工验收业绩提供)或用户运营证明(开通运营业绩提供)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1.4信誉要求:未处于行政区域内暂停投标行政处罚期间;****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否则投标无效。无市场不良行为,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1.5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机电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3年以上从事类似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职务。
(3)项目安全管理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 企业资信要求:
(1****集团的禁入承包商;
(2)未处于行政区域内暂停投标行政处罚期间、****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否则投标无效;
(3****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市场不良行为,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及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事件、无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发生、****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废标的不允许再次参与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7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 时(**时间),将以下材料扫描后发至****@qq.com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原件;
(3)项目主要负责人履历表、身份证扫描原件及职业资格证书;
(4)近五年符合要求的相关业绩证明。
4.2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10时00分整(**时间),递交地点:**省**市城**乐家湾镇昆仑东路77号中国水电四局办公楼305会议室。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如有)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cn),(http://www.****.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城**乐家湾镇昆仑东路77号中国水电四局办公楼
联 系 人:刘瑞雅 莫林川(技术)
电 话:138****3369 180****8079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