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秸秆禁烧高空监控监管服务项目(丽水市生态环境高空瞭望平台)的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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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县秸秆禁烧高空监控监管服务项目(**市生态环境高空瞭望平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秸秆禁烧高空监控监管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9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生态环境厅的相关监管要求,通过16个高位探头对景**范围的秸秆焚烧烟雾智能识别与报警,实现问题实时发现快速处置闭环。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59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因公共服务项目所具有的特殊要求,该项目从建设成本、基础点位设施**利用等方面,由****承接,均是有唯一不可替代性,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财政厅****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三)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街368号绿谷信息产业园7号楼瓯微大厦19层

三、公示期限

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07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梅景松

联系电话:150****6319

传 真:/

地 址:**市景****街道环**路280号

2.****管理部门

名 称:****政府财政局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张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8-****219

传 真:/

地 址:**县团结西路5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7-03
候选人公示
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秸秆禁烧高空监控监管服务项目(丽水市生态环境高空瞭望平台)的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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