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茶场﹒绿野茶踪项目(一期)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1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7月03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2.1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2.2.工期:30日历天
2.3.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1 | 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 **** | **市**区十三里桥乡肖家庙村 | ****860.27 | 元 |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1 | ********茶场﹒绿野茶踪项目(一期) | 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 30日历天 | 田茹楠 | 豫241****13255 | |
四、评审专家名单:李宏图(组长)、霍霖、臧蔓蔓、李翔、尹航。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计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费金额:250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项目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质疑投诉模块”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质疑投诉平台相关流程规范进行质疑,同时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
联系人:**市羊山新区财政金融局
监督电话:0376-****556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 址:**市羊山新区招商大厦
联系人:尹航
电 话:0376-****2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街38号正大国际**7号楼609
联系人:史福洲
电 话:133****7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福洲
联系方式:133****7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