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关于购买**综合广播宣传服务项目以单一来源的方式组织采购,特邀请**市****公司作为供应商参加单一来源采购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关于购买**综合广播宣传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人:****
地址:********花园****中心A栋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市高新区高新观澜8栋二单元801室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139****9725
5.项目内容:****关于购买**综合广播宣传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6.预算金额:270000.00元/年
7.响应人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7.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3.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标书代写
7.4.书面声明:投****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资质为必备资质,欠缺其中任何一项按无效文件处理。参加招标会议时须提供上述资质文件单独递交进行审查,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应附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的上述资质文件的复印件。投标人须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因资质产生的一切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法律责任。
8.****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 《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 《****扶贫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财办采〔2018〕23号 ;
(7****政府采购政策。
9.供应商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9.1获取时间: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9.2获取地点:**市高新区高新观澜8栋二单元801室。
9.3文件获取:免费获取。
9.4谈判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投标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时间以内将单位介绍信(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及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进行确认。
10.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0.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09:00时
10.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高新区高新观澜8栋二单元801室
10.3谈判时间:2024年7月9日09:00时
10.4谈判地点: **市高新区高新观澜8栋二单元8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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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