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采购筹措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 ****
1、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3.1及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11):具备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产) 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及服务人员健康证等,各项执照需在有效期限内;委托代理人及相关服务人员与供应商应存在实质性隶属关系 (含工资发放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现变更为:具备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产) 许可证、服务人员健康证等,各项执照需在有效期限内;委托代理人及相关服务人员与供应商应存在实质性隶属关系 (含工资发放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2、原招标公告3.4:本 项 目 共 4 ( 具 体 标 段 ) 个 标 段 , 分 别 为 : E630********517****1001(****-1) 、 E630********517****1002(****-2)、 E630********517****1003(****-3)、E630********517****1004(****-4)。各投标人可对其中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 1(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分标段的招标项目);现变更为:本项目 共 4 ( 具 体 标 段 ) 个 标 段 , 分 别 为 : E630********517****1001(****-1) 、 E630********517****1002(****-2)、 E630********517****1003(****-3)、E630********517****1004(****-4)。各投标人可对其中4(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 1(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2.4(1)存储仓库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存储仓库证明文件,且处于所配送区域范围内,且仓库总面积大于等于 1000 平方米的得 10 分,仓库面积大于等于 500 平方米的得 7 分,仓库面积大于等于 200 平方米的得 3 分;小于等于200 平方米得 1 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者不得分。 (满分10 分);现变更为:投标人提供存储仓库证明文件,仓库总面积大于等于 1000 平方米的得 10 分,仓库面积大于等于 500 平方米的得 7 分,仓库面积大于等于 200 平方米的得 3 分;小于等于200 平方米得 1 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者不得分。 (满分10 分)标书代写
4、其他内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省****区 |
地 址:**省**市城**西川南路76****中心4号写字楼23楼11302室 |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人:马女士 |
| 电 话:155****9710 |
电 话:0971-****698 |
| 传 真: |
传 真: |
2024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