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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项目名称 | ****一批废旧物资转让 |
| 转让底价(万元) | 4.5 |
| 挂牌日期 | 2024-07-03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7-16 |
| 资产概述 |
1、本次转让标的为****一批废旧物资转让,标的主要为电脑、货架,详情参见****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拟处置资产所涉及的待报废资产资产评估报告》(皖**评字【2024】052号)。
2、现场勘查联系人:刘烨,联系人电话:139****0746。统一现场勘察时间: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工作日,早上9:00-11:30,下午14:00-17:00(意向方须在勘查日前向转让方申请现场勘查)。勘察地点:**市高新区望**路766****集团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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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闲置物资设备 | |
| 标的状态 | 报废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7-03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标的整体转让。本次转让标的中可能包含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所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内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对转让标的进行勘查,并在申请受让登记时提交经转让方确认的《现场勘查确认单》,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转让标的交付类型、数量和交付状况以实际勘查为准,受让方不得再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2、特别提示: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规定,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受让方对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应当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当将其交由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
3、本次转让标的中可能包含《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内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该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须按照《****事业单位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实施办法》中“第八条 ****事业单位的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同选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定点处置企业进行处理和回收利用,定点企业库每3年更新一次。****事业单位可按照就近便利原则自行选择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企业进行处理。”的要求处理。该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移交时,受让方须在接转让方交付标的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交按上述要求中具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企业签章的《****事业单位电器电子产品报废处置移交清单》并完成该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相关运输及清场工作,如受让方届时无法提供,则转让方有权对该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另行处置,不因此调整本次转让成交价格,受让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且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4、受让方自行负责完成标的的装卸、运输和清场等工作,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受让方对标的进行装卸、运输和清场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转让方及转让标的所在地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指挥,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不得损坏转让标的以外的任何设施及违反转让方相关安全、消防等管理规定,不得因此而影响转让方的正常教学活动。如给转让方和相关生产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标的物转移完毕,受让方应将残留垃圾清理完毕,并且需要按照相关环保规定及转让方要求,将残留垃圾送到指定位置,并承担相关运费和垃圾处理费,受让方应对装卸、运输和清场等全过程中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生相关事件,受让方须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5、受让方须自行解决运输、清场过程中如涉及的水、电、气等能源介质,相应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的拆除、运输和清场工作,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受让方须在接转让方交付标的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运输及清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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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2、意向受让方应于本公告期****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s://wey.****.cn),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须将竞价保证金****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3、意向受让方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身份证(用户注册时已上传的无须再次提交); (3)意向受让方需提交由转让方出具的《现场勘查确认单》(现场勘查人与申请受让登记的意向受让方须为同一主体); (4)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披露”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4、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竞价保证金可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5、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6、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含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5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转让方信息 | |
| 转让方名称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908332F |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费俊杰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51-****5681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市**区**大道与烟墩路****广场C3座21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