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辅楼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第二次)中选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4年07月04日至 2024年07月06日)
| 项目标段名称 | ****小学教辅楼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第二次) | 最高限价 (元) | 238752.19(固定费率0.86%) | |||||
| 项目编码 | **** | |||||||
| 比选公告编号 | / | |||||||
| 比选人 | **** | 比选人联系电话 | 023-****1018 | |||||
| 比选代理机构 | **** | 比选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3-****6696 | |||||
| 中选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比选总报价(元) | 服务期限 | 服务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 第一名 | **** | 194333.18(固定费率:0.70%) | 达到邀请比选文件要求 | 达到邀请比选文件要求 | 周静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建【造】110********925 | |
| 第二名 | / | / | / | / | / | / | / | |
| 第三名 | / | / | / | / | / | / | / | |
| 中选候选人响应邀请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选候选人:**** 企业业绩:****小学教辅用房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造价咨询服务 | |||||||
| 邀请比选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否决比选申请情况: **如厚****公司因参选文件中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要求中的人员未提供连续养老保险证明,不满足邀请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人须知中1.4.1款要求,根据邀请比选文件《否决比选申请情况一览表》第三章A-5项“ 比选申请人的拟派项目管理机构要求需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 ”之要求,其参选文件被否决。 **路华****事务所有限公司因参选文件中未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不满足邀请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人须知中1.4.1款要求,根据邀请比选文件《否决比选申请情况一览表》第三章A-3项“ 比选申请人的财务要求需满足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 ”之要求,其参选文件被否决。 | |
| 中选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选候选人资格满足邀请比选文件要求。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23-****1018)提出异议。 | |
| 比选人(盖章):
| 比选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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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比选人及其委托的比选代理机对填写的中选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选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