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学科学院(筹)卫光生命科学园二期1栋A座科研实验室实验家具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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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园二期1栋A****实验室实验家具采购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筹)拟对********学园二期1栋A****实验室实验家具采购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学园二期1栋A****实验室实验家具采购项目

合同金额(元):****249.00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卫光科研启动场地(一期)实验家具原合同总价款金额为: ****249.00 元;根据使用方意见并结合现场实际复核尺寸,调减部分家具的尺寸和数量,经过核算减少的合同价款金额为: 172859.22元,最终合同结算总价为:****389.78元,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3号)等要求,签订补充协议,具体调整项及计算规则详见合同文本。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现场核对安装尺寸和使用需求变化,需在原合同内容上对部分实验家具进行核减,具体内容如下:
1、因现场核对安装尺寸核减:由于现场实际墙体的尺寸与设计图纸尺寸存在部分施工误差,经现场实际测量后减少部分家具尺寸;
2、因使用需求变化发生的变更:由于采购实验家具时,部分大型落地实验设备选型未完全确定(以参考选型作为设计依据),后期实验设备确定后优先保障设备安装场地条件,缩小部分实验家具尺寸并对部分有冲突的家具进行核减。
此次变更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购〔2019〕43号)第二条(二) 2.因实际需求发生变化,需要核减采购标的内容的。在双方同意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核减合同采购标的内容,但合同金额应依据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进行相应核减。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1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筹)

地址:**市**区新湖街道科学城启动区项目部A栋17F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保障中心

地址:**市**区景**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546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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