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总局****税务局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024 年 07 月 05 日至 2024 年 07 月 11 日。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有异议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总局****委员会纪律检查组(0379-****0495)提起投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稽查局等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7月04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总局****税务局网站》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2、原采购公告内容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总局****税务局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024 年 07 月 05 日至 2024 年 07 月 11 日
变更为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总局****税务局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024 年 07 月 05 日至 2024 年 07 月 11 日。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有异议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总局****委员会纪律检查组(0379-****0495)提起投诉。
5、更正日期2024年7月4日17时3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地 址**市**区行署路21号
联系人于先生
电 话0379-****353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九都路与上阳路交叉口名门万象11号写字楼611室
联系人王政
电 话0379-****0778 136****3802
监督单位****纪检组
地 址**市**区行署路21号
电 话0379-****5906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检处 0379-****5906。
招标人****
地址**市**区行署路21号
联系人于先生
电话0379-****200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九都路与上阳路交叉口名门万象11号写字楼611室
联系人王政
电话136****3802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