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荔****镇井后村骨灰楼堂工程(一层)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市荔****镇井后村;
2)工程建设规模:约50万人民币;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并结合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本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非**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6)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受邀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时间,下同),在 **市荔**新度镇天妃路5975号2号楼5层 领取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法。标书代写
6.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 7 月 17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中心三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址:**市荔****镇井后村 ;
电话:138****7787 ;
联系人: 曾女士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荔**新度镇天妃路5975号2号楼5层 ;
电话:0594-****556 ;
联系人: 许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