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古城提升改造项目-风貌改造及古城亮化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补遗书01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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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府**提升改造项目-风貌改造及**亮化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补遗书01

答疑澄清

答疑澄清时间:2024年07月04日 00: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广府**提升改造项目-风貌改造及**亮化施工监理

广府**提升改造项目-风貌改造及**亮化施工监理

招标文件补遗书-01

招标编号:HXZB2024-D1-00481-004

No.01

根据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须知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补充,该修改、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替换原招标文件的相应内容,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保证金增加投标保证金承诺书(格式如下):

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示范文本)

招标人:

本公司(单位)拟参加 项目的投标,自愿以书面承诺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开标时间: 保证金金额: 元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有效期**的,本承诺书有效期相应顺延。

二 、本公司(单位)承诺

(一)符合承诺制的办理条件,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虚假承诺等情形。

(二)在此次招标活动中不发生以下情形:

1. 在开标后和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销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2. 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 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担保;

4. 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要求。

(三)自愿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

1. 投标资格无效。

2. 将失信行为记录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交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机关。

3. 自发生承诺内容失信行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补缴投标保证金,逾期补缴的视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上述承诺是自身真实的意思表示。

申请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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