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科计发〔2024〕2号泰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2024年泰安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集中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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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各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及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根据《**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泰科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现集中组织2021年以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政策引导类)集中结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程序

(一)提交结题材料。项目主持人在规定****科技局、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结题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结题材料(PDF格式);市直及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科研主管****医院、科研院所等****管理科(处)室。

(二)组织专家评审。****科技局、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及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集中评审,对每项课题出具评审意见。专家组一般由技术、管理和财务领域5名或7名专家组成,其中财务专家1人。项目承担单位、**单位的人员以及与上述单位有利益关系的人员,不得作为专家参加结题验收工作。

(三)审核推荐上报。****科技局、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及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科研主管部门严格审核结题材料,将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加盖单位公章后,****科技局****管理科室。

(四)抽查核实材料。****管理科室对项目结题材料进行复查,对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抽查。

二、有关要求

(一)结题形式。本次集中结题按照《**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验收规范》执行,同类****科技局、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及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科研主管部门集中会议评议,在综合验收组成员评议意见的基础上,形成验收意见。

(二)材料要求。

1.纸质结题材料按照下列顺序装订成册。(1)**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意见表、项目任务书;(2)研究成果的附件材料复印件,包括:已发表论文、申请或授权专利、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等;(3)项目任务书中有自筹资金的,需提供单位盖章的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电子文档要求。以上纸质材料的电子文档一套,电子文档应建立个人压缩文件夹,命名为“项目编号+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PDF格式)。

(三)时间要求。****科技局、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及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科研主管部门于2024年7月10日前,汇总提出本区域、单位结题汇总表;于7月31日前组织完成结题项目集中评议;于8月9日前按要求报送一式三份纸质材料,逾期不予接收和办理。

(四)其他要求。参照《**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泰科发〔2020〕7号)第十九条、二十条办理事项调整及延期申请,****科技局、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及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科研主管部门批准存档,附验收材料内;依据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对到期拒不验收的项目,取消1-3年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处理。

联系方式:政策科 徐杏杏 ****102

农社科 陈志强 ****130

高新科 凌 飞 ****149


附件:附件1**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意见表.doc

附件2**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验收规范.docx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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