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经乌石镇乌石****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人民政府备案,决定对**县乌石镇乌**村景区周****广场绿化栽植项目进行招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乌石镇乌**村景区周****广场绿化栽植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县人社局、财政局以潭县人社函[2023]37****财政局、民政局以潭财综[2022]22号文件(项目审批,****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第一批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和2022年度分成福利彩票公益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县乌石镇乌**村景区周****广场绿化栽植项目。
(2)项目地点:**县乌石镇乌**村贯塘组、旺才组、谢家组、伍家组、石家组、大湾组、大学组。
(3)项目内容:本次工程涉及草皮、红叶石楠(杯苗)、**道黄杨绿篱、八角金盘(杯苗)等绿化面积约3844平方米;花石榴树、赤楠树、杨树、红梅、金桔树、柚子树、小乌梅树、大乌梅树、果石榴、红叶石楠球、高干月季、丛生紫薇、月季(盆栽)、三角梅(盆栽)、红继木球、杜鹃球、四季桂球等乔木841株,****村委会预算、图纸为准。
(4)项目预计投入资金:40万元。
3.项目要求:
(1)施工方必须给施工人员全员购买意外保险,工程施工期间,应遵守安全生产操作流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均由施工方负责。
(2)严格按照预算清单内容、图纸、甲方的要求及人居环境部门园林绿化工程验收标准施工。
(3)严格按照国家的园林绿化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4.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后,经甲方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根据上级资金拨付情况给予支付,预留总结算资金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时间为1年。
5.工期要求:以工程承包合同为准。
二、招标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8时至2024年7月10日17时止。
2.报名地点:********政府1211办公室)。
3.报名联系人:梁金丹150****9049、王会良139****2938。
4.报名条件:凡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或建设工程经营范围,有良好业绩、讲诚信、登记注册超过一年的法人企业均可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企业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全部要在有效期内,清晰易辨,除签名可手写外其他内容全部打印,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禁止弄虚作假,资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招标人无关,造成不良后果皆由投标人承担。
5.本村专职干部、****委员会成员及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村项目招标报名。
6.报名时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8000元。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退还。
三、招标办法
1.本工程招标活动由****主持进行,村委会、****委员会、镇人居环境主管部门、财政所参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身份证;代理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所有投标报价均含税,投标会上招标人商议拟定投标价格区间后,投标人再进行投标报价。
按下列程序确定中标人:
(1)以报价最接近投标人所投有效报价的平均值者中标;
(2)当出现接近平均值上下差额一致的,以低于平均值者中标;
(3)当以上2种情况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同时符合的,以报价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
4.投标时间、地点:报名时间截止后有3家或以上符合条件的单位,由招标人告知具体投标时间、地****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5.联系人:王会良139****2938。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标书代写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五、合同签订
1.中标后, 甲、乙双方三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和项目廉洁合同。
2.中标人三天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第2名续上,原则上不重新招投标。
3.中标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严禁将承包的工程项目再次转包、分包、发包,如遇倒手转包,应视违法合同,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附则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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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