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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4-07-04 17:40
| **** |
| 无要求 |
| 2024-07-12 11:00:00 |
| 90天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
| 0元 人民币 |
| 1,362,391元 人民币 |
| 无范本-简易评估法 |
| 2024-07-12 11:00:00 |
| 无 |
| 待定 |
| 资格后审 |
| 否 |
| 0001-01-01 00:00:00 |
| 暂无 |
| **省**市**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三)--托溪乡排危除险工程包 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原本合同条款①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30日内拨付工程款60%,并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修改为:①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按工程施工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并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余不变,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 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