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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合理利用国有资产,经研究,****宾馆楼部分行政办公用房进行对外招租,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学****分行政办公用房共5间,总建筑面积约333.85平方米,具体如下:
| 序号 |
房屋名称及地址 |
建筑面积 (㎡) |
租期 |
房屋用途 |
| 1 |
**宾馆楼1503/1508/1509/1510/1529 |
333.85 |
5年 |
行政办公 |
注:
1.公告期限: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2日。
2.房屋地址:**市**区颐和园路1号。
3.房屋租金不包含水、电、气、物业管理费、清洁费等在房屋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以及为确保房屋使用独立性而产生的分隔改造费用,上述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缴纳;房屋租赁期间的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并承担。
4.本此招租房****大学校办企业行政办公。
5.租赁期满后设施设备需自行移除,装修及设备等费用不予补偿。
6.本次招租5间房屋实行整租。
二、招租方式
请有承租意向的单位在公告期限内向我单位递交租赁申请,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以邮件形式发送至****@126.com。
联系人:方老师 010-****0236
****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