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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4-07-05
| 项目名称 | **县**乡吉兴村东沟治理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省****县吉兴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519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 |
| 联系人 | 邵帅 | 联系电话 | 176****4969 |
| 项目投资(万元) | 144.10 | 环保投资(万元) | 2.43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12-3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27 防洪除涝工程项中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县**乡吉兴村东沟治理工程拟建排洪沟346m。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施工单位采取施工场地内堆放易产生扬尘的粉状材料时,应集中堆放、覆盖苫布,定时洒水措施后通过尽量降低堆放过程中的起尘量排放至大气中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单位采取分散施工场区分布,生活污水主要消耗于蒸发与下渗,措施后通过采取设置沉淀池处理,沉淀半天后排放;排放至其他渠道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在噪声较大设备附近的施工人员应加强卫生防护措施,包括减少工时和采取个人防护,防止噪声对人体的损害,同时设备周围应设置噪声防护围栏或隔音板等掩蔽物。建筑材料运输、装卸过程中在敏感点附近车速要降至20km/h,禁止鸣笛。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加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施工场地应少占农田,注重优化施工组织和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挖填施工尽可能安排在非雨汛期,并缩短挖填土石方的堆置时间。 | ||
| 承诺:**** **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