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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旺路(洪盛路-洪大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洪旺路(洪盛路-洪大路)道路工程(施工)已由宁****改革局以关于同意洪旺路(洪盛路-洪大路)道路工程实施方案的复函,项目批准文号:****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市****建设局,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额约9007万元,**工程费约963万元。建设规模:道路总长约 243 米,标准断面宽 20 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 30Km/h。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区洪塘街道,西起洪盛路,**洪大路。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及附属工程;排水及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科技、电力排管及环卫设施等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及给水工程、燃气工程等的协调配合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30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洪旺路(洪盛路-洪大路)道路工程(施工)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标书代写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无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系人:蒋子醇 联系电话:0574-****863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新晖路155号**国贸18楼 联系人:范少亮、王赫男、林虎、朱雪洋、李薇、范琦 联系电话:0574-****6898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