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对沙河市鑫磊加油站债权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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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债权处置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08

债务企业名称:****加油站

所在地:**

债权总额:3,259.27万元

债权情况:

********公司)拟处置****加油站债权资产,截至2024年2月21日,债权总额为3,259.27万元,其中贷款本金2,730.00万元,利息及孳生息等529.27万元。

诉讼、执行:该户债权未诉讼,未超诉讼时效。

担保情况:

抵押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位****开发区329省道南侧、恒鑫玻璃厂西侧的33,466.66平方米工业土地及地上28,321.30平方米房产提供抵押。该抵押为二顺位抵押担保,证载被担保主债权数额2732万元(一顺位抵押权人为其他金融机构,抵押担保具体金额以登记部门为准)。

保证担保:

**市兴****公司、侯旭娜、郝凯黎、高东军、冯书玲、元现军、元磊杰、华琦黛、孔会芳、李同山、孔令达、韩雅洁(孔令达、韩雅洁过保证期间)为上述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如采用债权转让方式处置,不得向资产原债务人、担保人及其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转让,法律或相关制度文件规定的优先购买权人不受此限制)。

处置方式:公开竞价(包括不限于招投标、拍卖、要约邀请公开竞价、公开询价、交易所挂牌)、债务减让、协议转让、执行和解、债务重组等交易方式。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债权转让金额最终以签署协议上的转让金额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任何要约或承诺。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 0311-****3322 156****4229

邮政编码:050061

联系地址:**市红军大街27号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311-****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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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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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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