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中心】混凝土添加剂加工厂房建设项目混凝土添加剂加工厂房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HBQC-202406FJ-010001001)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0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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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工厂房建设****加工厂房建设项目于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出投标邀请书,2024年07月05日在**320小开标室开标,并于2024年07月05日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公司 ******公司
投标报价
(元)
****5818.12 ****0045.89 ****0000.00
质量(如有) 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365 365 365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周魁 胡宝 童能生
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鄂242****80283 鄂242****52489 鄂242****59646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07月09日至2024年07月11日(**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址: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传真):181****8659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漕河镇新一路77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150****4989
3.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4.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改革局
地址:**县齐昌大道11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3-****917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2024年07月08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7-08
候选人公示
【蕲春县中心】混凝土添加剂加工厂房建设项目混凝土添加剂加工厂房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HBQC-202406FJ-010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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