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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省**市**区湘雅路167号 | 1,850,000.00元 | 97.66 |
合同包1(******药店直接结算业务委托经办采购项目):
服务类(****)
| 1-1 | 其他社会保障服务 | ******药店直接结算业务委托经办采购项目 | **县 | 1、对******药店发生的医保结算费用进行审核,确保结算费用符合政策规定,结算金额准确,确保每笔支付依法依规。 2、严格把握业务办结时限,及时结算支付,结算支付具体****中心要求落实,目前****药店提交结算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如有上级部门新的相关规定,按照规定落实)完成初审、复审、领导审核和资金拨付全流程。中标****公司内部理由和规程推诿、拖延支付。 3、正****药店所需提****中心同步,未经采购人允许中标供****药店报送资料。 4、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遵守工作纪律、熟悉相关政策,服务态度端正、业务水平熟练。 5、为保障审核结算工作的专业高效,中标供应商须组建专业团队建立专业专职的结算工作队伍,人****中心的要求,具备从事所需相关专业工作的知识和能力,具有医疗、财务、信息等相关工作经验,并按照“一事两岗两审”的原则配备不同的专职工作人员,确保所有业务经办****中心要求,供应商应确保服务团队人员稳定,未经采购人允许中途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 6、供应商须与采购人及时沟通、交流服务情况,****小组为采购人解决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中标供应商应安排不少于4名熟悉政策的专业工作人员在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现场办公服务,如遇月底集中审核等紧急事项,要确保服从医保经办机构安排合理增配人员;另需安排不少于5名专业****药店结算项目的审核、结算、核对、清算及该项目相关服务的需求。供应商需提供该项目所需办公设备及服务车辆,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7、供应商须加强对本项目服务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服务流程、系统操作****药店相关政策的培训、学习,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培训。 | 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1,850,000.00 |
周璟(采购人代表)、江至红、刘羽平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贰万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合同包1(******药店直接结算业务委托经办采购项目):
| **** | 通过 | 通过 | 97.66 | 1 | 1 | |||
| 中华联合****公司****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6.81 | 2 | 2 | |||
| 中国人寿****公司****公司 | 通过 | 通过 | 73.10 | 3 | 3 | |||
| 中国****公司****公司 | / | |||||||
| 中国**洋****公司****公司 |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 | |||||||
名称:****
地址:**县星沙街道望仙路598号
联系方式:0731-****2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北路86号鑫天大厦
联系方式:0731-****876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0731-****8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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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