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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风光带金霞段配套管理用房建设工程项目澄清公告
| 项目名称 | 湘江风光带金霞段配套管理用房建设工程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 |
| 交易分类 | 房建市政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区 |
| 相关公告 | |||
各潜在投标人:
湘江风光带金霞段配套管理用房建设工程项目潜在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截止。本次招标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一、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10条:“根据《****建设厅关于落实推进建设**统一大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监督〔2023〕150 号)文件要求,评标办法中涉及信用评价评审内容,统一按满分考虑”。标书代写
现修改为“根据《****建设厅关于落实推进建设**统一大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监督〔2023〕150 号)文件要求,评标办法中涉及信用评价评审内容,统一按满分考虑。在《****建设厅关于印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建监督〔2024〕32号)信用评价结果正式发布后,评标办法涉及信用评价的相关评审内容按新的信用评价结果执行”。标书代写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担保交纳截止时间及其他不变。标书代写
三、本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答疑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公告为准。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青竹湖街道青竹湖路29号;
联 系 人:丁先生;
电 话:0731-****392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三一大道永通商邸B栋东单元1406室;
联 系 人:周强;
电 话:155****8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