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福路、儒林路、南岳东路等路段公交候车亭广告位使用权招租项目(重新挂网)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08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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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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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福路、儒林路、**东路等路段公交候车亭广告位使用权

招租项目(重新挂网)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受****委托于2024年6月25日发布竞价公告,对万福路、儒林路、**东路等路段公交候车亭广告位使用权招租项目(重新挂网)二次进行公开竞价,2024年7月6日确定了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成交人:****

成交总价:壹亿壹仟零壹万壹仟叁佰叁拾元整/叁拾年(****11330元/30年)

联系人:毕 波

联系电话:188****4826

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180****7797

公示期:2024年7月8日至2023年7月11日

竞价人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项目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县****管理局(公管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公共**交易监督股,地址:****中心3#楼7层,联系人:殷股长,联系电话: 0550-****927。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租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项目单位:****

代理公司:****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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