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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证。
| 建设单位(个人) | **** |
| 建设项目名称 | 保利雅居乐中央公馆项目周边市政道路 |
| 建设位置 | **市**区**大道与海逸路交界 |
| 建设规模 | / ㎡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
一、本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建设。
三、****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