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市**县**街道**购物城小区老旧小区第二期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澄清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1.2.1.(2).2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中的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招投标信用评价评审标准为:“依据****建设厅湘建监督[2023]150 号文《关于落实推进建设**统一大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国家相关规定,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信用评价均不纳入评审并不予计分”现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获得的省级设计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得分*12%,最高分值为12分,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未公布之前,按照不良行为记录扣分处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每条扣6分,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每条扣3分,列入省公管办或省住建厅发布的黑名单扣12分”。标书代写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1.2.1.(2).3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中的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用评价评审标准为:“依据****建设厅湘建监督[2023]150 号文《关于落实推进建设**统一大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国家相关规定,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信用评价均不纳入评审并不予计分”现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获得的省级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得分×25%,最高分值为25分”。标书代写
三、本项目评标办法涉及“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的相关评审内容,仍使用2023年3季度数据。标书代写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担保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地点变更为:2024年07月25日09时30分,****交易中心不见面直播大厅(2)。标书代写
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中所有与本修改相关的内容,均以本更正公告修改的内容为准,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原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补充更正公告为准,本次更正的答疑澄清文件在**市公共**交易平台同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县建设****办公室,电话:0736-****67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大道中路;
联 系 人:宋传波;
电 话:139****053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石****社区夹山路国际汽贸城5栋2层201号;
联 系 人:吴玉峰(项目负责人)、黄务刚、黄务文;
电 话:0736-****108。
附件: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 更正公告.pdf 附件: [430********218****001001]**市**县**街道**购物城小区老旧小区第二期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CD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