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推广上线实施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08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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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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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税务局推广上线实施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昌盛路18号

中标(成交)金额:652.****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

********税务局推广上线实施项目

拟选择一家供应商,实施****税务局在**上线工作,主要包含:环境部署、系统集成、系统功能测试、系统性能测试、系统初始化、双轨运行、单轨切换、纳税人扩围及运行保障等相关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推广上线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金学松、张光灿、洪少光、陈华、裴大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80%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3072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0155。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政府****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区**路3398号

联系方式:许先生 0551-****8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王思棋、魏杨鸿伟、魏琦,0551-****2733,136****7576(王)、183****0115(魏)、150****2334(魏) 应急客服电话:0551-****01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裴先生

电 话: 0551-****8109,0551-****1731

****税务局推广上线实施项目招标文件(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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