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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镇绕镇公路工程前期工作及平地至诚谏界公路勘察设计工作(****)澄清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区**镇绕镇公路工程前期工作及平地至诚谏界公路勘察设计工作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区政贤路150号
联系人及电话:莫工;0774-****801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三路30号神冠豪都B栋1单元1008号房
项目联系人:黄泳瑜、覃文思, 联系电话:0774-****935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28日;
六、澄清日期:2024年7月8日;
七、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补遗:
1.本项目招标人原为:****,现更正为:******服务中心。
2.本项目招标文件涉及“相关扫描件从**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主体信息管理子系统挑选”等相关内容的,现更正为:“相关信息证明材料”。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4)其他因素满分100分(占比30%) “业绩(70.0分)” 中“①前期工作业绩(满分18分)”原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工可批复或评审意见时间为准),投标人作为独立编制人每增加1个完成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项目前期工作(须含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地质灾害评估、压覆矿产**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等)业绩的加1.5分,本项累计最多加18分,满分18分。(按照投标人须知3.5.2前期工作业绩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现更正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工可批复或评审意见时间为准),投标人作为独立编制人每增加1个完成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项目前期工作(须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地质灾害评估、压覆矿产**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等)业绩的加1.5分,本项累计最多加18分,满分18分。(按照投标人须知3.5.2前期工作业绩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标书代写
特此公告。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2024年7月8日
附件:[****]**区**镇绕镇公路工程前期工作及平地至诚谏界公路勘察设计工作.GXCF 附件:**壮族自治区公共**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方式)要求.pdf标书代写 附件:**区**镇绕镇公路工程前期工作及平地至诚谏界公路勘察设计工作澄清补遗(一).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评标办法.pdf标书代写 附件:答疑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