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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采函〔2024〕149号
质疑答复书
质 疑 人:**金****公司
地 址:**市**区中越路7号金旺角CASA国际公馆B栋501号
法定代表人:黄治华
委托代理人:孔之彰
本中心于2024年6月27日收到《质疑函》,质疑人对学生公寓家具及空调采购项目(****)的分标2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标书代写
质疑事项共7项:分标2采购文件采购需求货物1“1匹变频挂式分体空调”、货物2“1.5匹变频挂式分体空调”的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中“▲15、必须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的内容要求不合理,属于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中不应设定评分参数数值不一样的评分细则条款;本项目采购需求核心产品设定不合理,本项目无需设置核心产品;“2、技术需求响应”的分值设置过高、不合理;存在倾向性、排他性;安装实施方案分的评分设置不合理、售后服务分评分设置不合理。质疑人要求对质疑事项有关的内容进行修改。标书代写
为此,本中心对质疑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本中心认为:质疑事项1、2、3、4、5不成立;质疑事项6、7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一)规定,本项目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财政厅投诉。****采购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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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8日
抄送:****政府****管理处,****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