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橡胶托购置询价公告
(编号:****)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
**某单位橡胶托购置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概况
1. **某单位橡胶托购置,预算总计为13.5万元;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总价(万) |
备注 |
| 1 |
橡胶托 |
个 |
150 |
13.5 |
|
| 合同金额(大写):壹拾叁万伍仟元整(¥135000.00) |
|||||
2.最高限价:13.5万元(报价超过项目预算及最高价的为无效报价)。
3.有参与意向的供应商,在回复询价公告同时,支付报价保证金2700元,我方才认定为具备参与竞价资格的供应商,公布中标供应商后,退回全部报价供应商报价保证金(全额无息)。合同签订时,中标供应商需支付合同总价5%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执行完后,全额退回(全额无息)。
4.中标后,双方合同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中标供应商拒不履行合同签订的,视为主动放弃该项目,甲方全额扣罚中标供应商报价保证金。
5.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须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生产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若超期,每拖延一天扣除合同金额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可不计入施工日期;超过因提供不符合要求的橡胶吨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扣款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10%,拖延超过7天,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价法。
四、报价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材料:相关专业对应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者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材料:纳税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5.参加政府和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材料:承诺书)
6.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证明)标书代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材料:声明函)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材料:承诺书、信用中国截图)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材料:承诺书)
(五)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施工能力;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橡胶生产资质且无外资及港澳台背景(材料:股东信息或出资人信息,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和其他要求,并提供保密承诺。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其他要求:投标人在**省地区须有销售服务网点,以便于保证售后服务质量。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 7 月 8 日至 7 月 14 日(工作日:08:00-11:30,14:45-17:30)(**时间)。
(二)申领地点:**省**市**县。
(三)申领方式
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询价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须发送以下材料(加盖公章,此材料只作为报名材料,不作为最终参与询价材料)的扫描彩色PDF文件(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XX公司,内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126.com。报价方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提供);
2.法人代表授权书(含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四)询价文件售价:0元/份。
六、投标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7月14日17时30 分(**时间)。开评标工作随即组织。标书代写
(二)投标地点:**省**市**县。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或采取邮寄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完好,报价文件与其他资质文件分开胶装密封,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文件),时间已邮寄到达或递交时间为准。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黄先生
移动电话:166****6530、0591-****0534
监 督 人: 郑先生
移动电话:0591-****0523
地 址:**省**市
2024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