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市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顶部平台临时建筑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08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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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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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市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顶部平台临时建筑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08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市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顶部平台临时建筑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 ****开发区**道191****中心 911********8682525
四、主要标的信息
综合评分法
工程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期限 工程施工范围 工程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中标金额 评审总得分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 市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顶部平台临时建筑工程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完成施工 为更好履行新增加的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等职能,****融媒体中心和干警体能训练室等设施建设,拟通过在现有东西配楼顶部露台加层的方式,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顶部露天平台 刘荣广 冀213****81064 ****264 86.4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海艳 王学军 苏丽静 杨晓倩 杨琳(采购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30301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等文件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政府****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地址 : **省**市**区**大街西段600号
联系方式: 杨琳 0335-****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
地址 : **省**市**区阳光百度城**15-1-502
联系方式 : 刘娜 0335-****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娜
电话: 0335-****999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文件正文
承诺函


附件(3)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7-08
中标通知
河北省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市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顶部平台临时建筑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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