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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等相关规定,
****于2024年6月5日在启远新型标****基地会议室内组织召开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参会的单位有参加会议的有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技术服务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会议前,部分与会人员查看了工程现场。会上,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分别就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作了介绍。验收组及与会代表观看了工程影像,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单位关于验收情况的汇报,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施工单位的补充说明,经质询、讨论,验收组认为:本工程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中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接收公众监督,公示期20个工作日。
业主联系人及电话:杨经理/189****4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