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受****委托,对 **县 2024 年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二期)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2024年6月21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柳****服务中心网站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发布的招标文件进行以下更改:
第一次澄清公告**为:“一、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招标控制价或其计算方法原为:“(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1539.12 万元;(备注:1、招标控制价计算使用消耗定额;2、对建设单位创建优质工程的,鼓励在招标控制价和预算中按我区工程建设定额规定计列工程优质费,工程优质费为不可竞争。)
其中:
√设计费为 17.322404 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为 1519.45 万元
其中:暂估价 / 万元,
暂列金额 / 万元,
工程优质费 / 万元(如有)”。
现更正为:“(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1456.545850 万元;(备注:1、招标控制价计算使用消耗定额;2、对建设单位创建优质工程的,鼓励在招标控制价和预算中按我区工程建设定额规定计列工程优质费,工程优质费为不可竞争。)
其中:
√设计费为 19.67 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为 1439.223446 万元
其中:暂估价 / 万元,
暂列金额 / 万元,
工程优质费 / 万元(如有)”
”
现更正为:现更正为:“(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1456.545850 万元;(备注:1、招标控制价计算使用消耗定额;2、对建设单位创建优质工程的,鼓励在招标控制价和预算中按我区工程建设定额规定计列工程优质费,工程优质费为不可竞争。)
其中:
√设计费为 17.322404 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为 1439.223446 万元
其中:暂估价 / 万元,
暂列金额 / 万元,
工程优质费 / 万元(如有)”
特此澄清。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