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集团****公司:
报来《关于审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以及经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评估并出具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市******基地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防****湖科技生态产业园内。
四、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纵三路I标段,道路设计长度639.452m,实施长度564.093m(K0+034.969~K0+599.062)。道路控制红线宽度24m,双向2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主要建设内容主包含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五、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建设工程技术方案。
六、请根据招投标法相关规定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4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192.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72.98万元,基本预备费为109.26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下阶段工作,并尽快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初步设计完成后,报我局审批
附件:**市******基地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招标基本情况核准表
****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