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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受理了**-**支线(**-**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情况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地点:全线位于**市境内,途经4个县区(**区、**县、**市、**县)。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油华****公司。
三、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2024年6月20日****(综合窗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非辐射类)受理情况公示》附件。
四、公示时间: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771-****399。通信地址:**市金鸡路8号********管理科。邮编:532299。
五、听证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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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