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至**高速公路
新能源皮卡车采购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天府新区至**高速公路新能源皮卡车采购已由**成渝****公司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由****作为比选人(以下简称“比选人”),对天府新区至**高速公路新能源皮卡车采购(下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1 比选人介绍
****主要经营范围高等级公路、桥梁、隧道基础设施的开发、设计、建设、营运、养护、管理、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与****服务区、加油站、广告位及仓储设施的建设与租赁;汽车拯救及清洗。
天府新区至**高速公路止于孔明乡东侧太阳村,设置孔明枢纽互通接邛名高速公路(K42.123+018),路线全长42.123公里。特大桥9822.18米/1座,大桥5254.795米/16座,中桥556.5米/8座,分离式隧道1042.5米/2座,涵洞51道,通道44道,互通式立交7处,连接线2.872公里,收费站5****收费站、羊安收费站、**收费站、****收费站、****收费站)。
2.2 服务内容、标段划分及服务期限
本次比选范围为天府新区至**高速公路新能源皮卡车采购。
服务内容包括:新能源纯电皮卡车9台以及协助车辆上牌、购买一年的车辆保险。(详见清单)
本次比选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CLCG1。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自货物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车辆享三电(电机、电控、电池)8年或20万公里质保(以先到者为准),1年或10万公里整车质保(以先到者为准),执行国家“三包”政策(包修、包退、包换)。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
3.1.2信誉要求
(1)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不得参加投标。
(2)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n/shixin/)中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投标。
(3)在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不得参加投标。标书代写
3.1.3其他要求
(1)拟供同品牌同型号车辆在中华人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上有登载(进口整车产品不需要提供登载公告),须提供相关登载证明。
(2)若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一个制造商可授权多家代理参加投标,但相同型号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4.1 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4年 7 月 10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年 7 月 16 日 00 时 00 分(**时间,下同),按以下方式获取比选文件:
****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zb.****.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下载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电子标服务
比选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比选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若比选申请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购买比选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比选人指定的比选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
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号:招标文件费子账号
比选申请人需备注:天府新区至**高速公路新能源皮卡车采购比选文件费(可简写)
比选文件单个包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责任自负。
比选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比选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比选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比选申请人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网站上自行查阅。
比选申请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负责。
4.3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比选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比选申请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5.4 投标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理。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同时发布。
10.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