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专项审计及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特殊普通合伙)
(联合体成员:****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区马家堡东路106号2号楼12层1210
成交金额:壹拾柒万玖仟元整(179000.00元)
评审得分:92.0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专项审计及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对****公司和宿****公司进行资产、负债、固定资产审计等专项服务。 服务要求: 1、对****公司及宿****公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公允性进行专项审计。 2、对****公司及宿****公司整体资产进行评估。 服务时间:20日历天 服务标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姚晓云(组长)、张颖、何传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广场小区南栋806,联系电话:136****3313。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区宿蒙路与淮**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57-****0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宿****广场小区南栋806
联系方式:136****3313、0557-****52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36****3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