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石鼓镇铜梁村文体广场项目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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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广场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经**镇铜****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人民政府备案,决定对**县**镇**村乡村全民健身场所建设项目进行招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镇**村乡村全民健身场所建设项目****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潭县财发〔2024〕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①项目名称:**县**镇**村乡村全民健身场所建设项目

②项目地点:****小学

③项目内容:将原有房子拆除并整理硬化、水沟整理、公共厕所改造,将场内坪地硬化并安装文体健身器材、宣传广告栏等(详见**县**镇**村乡村全民健身场所建设项目预算书)。

④工程预计投入资金210000元。

3、项目要求

①施工方必须给施工人员全员购买意外保险,工程施工期间,应遵守安全生产操作流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均由施工方负责。

②严格按照预算清单内容、根据甲方的要求及上级单位工程验收标准施工。

③严格按照国家的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4、付款方式

乙方全额带资(含税),工程完工****服务中心、村“两委”班子、****委员会验收合格后,具体付款方式等详见工程承包合同。

工期要求

以工程承包合同为准。

二、招标事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4年7月8日上午9时至2024年7月13日上午9时止。

报名地点:石****服务站(政府前栋三楼经发办)

联系人:杨明 电话:139****2269

2.报名条件

①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和独立的施工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保证体系。

②报名时须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法人本人不能到场的还应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投标人2年内没有在项目工程建设中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已有效的改进措施。

④村专职干部、****委员会成员及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村招投标。

3.报名时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向**镇栗梅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4200元。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②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方人提出附加条件。

三、招标办法

1.本工程招标活动由石****服务站主持进行,由镇经发办、**村委会、****委员会协同做好招标工作。

2.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身份证;代理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投标按总工程量19万元-21万元进行报价。

4.投标时间:招标人向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告知开标日期。标书代写

5.招投标地点:石****服务站(政府前栋三楼经发办)

联系人:杨明 电话:139****2269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标书代写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五、合同签订

1.中标单位在中标公告无异议后,签署施工合同;

2.投标单位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单位择日重新招标);

3.中标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严禁将承包的工程倒手转包,如遇倒手转包,应视违法合同,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附则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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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8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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