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双**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市****委员会 以**发改审发〔2023〕13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交通局 以**交通发〔2024〕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三峡后续项目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双**镇**村、**村、太坪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道路整治工程、民房及院美化整治工程。其中:道路整治工程:**村、**村现状泥结石道路硬化,硬化长度约18.66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水工程、路面工程、交安设施工程等。民房及庭院美化改造工程:太坪村约170栋民房及庭院美化整治工程,涉及外立面改造面积38948.66平方米(其中门窗面积为5779.09平方米,墙体面积33169.57平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2557.2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986.8元(公路部分****1803.77元,建筑部分****183.03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建筑工程和公路工程,包含排水工程、路面工程、交安设施工程、民房及庭院美化整治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365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和第1.4.2条内容 。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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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商贸街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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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区龙洲大道1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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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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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唐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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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138****8764 | 联系电话: | 138****3890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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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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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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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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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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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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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坡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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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0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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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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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重****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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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08********01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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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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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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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5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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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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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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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63001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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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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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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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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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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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上清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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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004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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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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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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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11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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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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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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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0065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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