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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4****幼儿园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幼儿园申请,****幼儿园预审并报****人民政府(办事处)同意的基础上,对照《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物价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兴教发〔2015〕61号),2024年6****财政局、****委员会****小组,****幼儿园的办学资质、办园质量、保教队伍、财务状况、收费管理等进行了材料审核和现场评估。经综合评审,认**果公布如下:
| 幼儿园名称 | 法人代表 | 认**果 |
| ****幼儿园 | 向丹 | 合格 |
| ****幼儿园 | 郝德红 | 合格 |
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 16日。公示期内,凡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者,可通过来电、来****教育局反映。
联系电话:0523—****2842
****财政局 ****委员会 ****教育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