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档案室建设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1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15 09:30:00,更正为:2024-07-25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7-15 09:30:00,更正为:2024-07-25 09:30:00。标书代写
1.对采购文件第六章所有带“▲”参数的说明由“【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承诺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承诺书中需承诺在项目验收时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变更为“【注: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中需承诺在项目验收时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对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标的“智能恒湿净化一体机”第3项参数由“3、最大输入电流(A):≥4.5”变更为“3、输入电流(A):≥4.5”
3.对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标的“800万像素筒型摄像机”第5项参数由“5、最低照度彩色:0.002 lx,最大亮度鉴别等级≥11级”变更为“5、最低照度彩色:0.002 lx,最大亮度鉴别等级11级”
4.对采购文件第七章 5.3.4评分标准 履约能力的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由“档案室建设供货类”变更为“****档案室服务类”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9日
一、最高限价:476,260.00元。
二、投诉受理单位:****财政局;联系电话:0812-****101;联系地址:米**攀莲镇同和路2号。
三、****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网相关内容。
名称:****
地址:**省**市米**攀莲镇府城路86号
联系方式:邓先生 139****2211
名称:****
地址:**市****巷14号5栋3单元5楼9号
联系方式:朱先生 0812-****067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812-****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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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