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林场水毁修复项目——槎溪林场修复防洪堤、河道疏浚工程
补充通知(二)
招标项目编号:****
致各投标人及有关单位:
****林场水毁修复项目——槎溪林场修复防洪堤、河道疏浚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做出以下补充通知: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1.5 承包人工期延误
(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20000元/天。
(2)逾期竣工违约金按天计算,时间自预定的完工日期起到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实际完工日期止(扣除已批准的**工期)。
(3)全部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 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
19.1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如下: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1年。
二、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和答疑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与补充通知不一致时,均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