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本溪县土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0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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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县土地后备**开发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满族自治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09日 17:1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09日至2024年07月1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公司(**市**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4年07月30日 09:00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酒店3楼金刚石厅(本项目获取文件地点与开标地点不一致,请各投标人注意)
预算金额 ¥2339.9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4-****0789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小市镇育才街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先生、024-****1927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女士、024-****0789

项目概况
**县土地后备**开发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司(**市**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0日 09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土地后备**开发项目

预算金额:2339.9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79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用招标人与中标人**的方式,中标人将对土地开发**项目进行全额资金投入,并进行全过程工程管理且三年内开发不少于500亩。

双方**期内,依据全县国土**实际情况,由中标人作为项目实施单位,在全县区域内开展后备**勘察与统计工作。将未利用地、残次园地、低效农用地、废弃工矿地等可供开发复垦的地块进行系统、有序的调查。对符合开发复垦条件的地块进行设计、施工。其中,低效农用地的认定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并取得拥有该农用地使用权利人的同意。

通过投资开发上述土地,实现耕地增加,并保证新增耕地达到规定验收率、土地开发项目验收入库,保障耕地等别提升0.5至1等别,增加**县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中标人运用自身**与平台,推进耕地指标的易地补充调剂,最终实现项目收益。(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9日 至 2024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司(**市**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 09点0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30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酒店3楼金刚石厅(本项目获取文件地点与开标地点不一致,请各投标人注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最高限价:46,799.00元/亩

报名:持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若供应商的法人出席,法人应出具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

3、写明授权代理人或法人的联系方式及有效邮箱

(以上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至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开标时,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若供应商的法人出席,法人应出具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由采购人进行审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小市镇育才街17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24-****19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联系方式:张女士、024-****0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024-****0789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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