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政府批准的**市2024年供地计划,****拟协议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土地 位置 |
界 址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设计要点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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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2024)1号 |
**镇祥安**侧、****公司西侧 |
**:****公司、****管理局; 西至:**市民****公司; 南至:****法院****中心人民法庭)、****管理局; 北至:****公司; |
14207.69 |
文化设施用地(A2) |
小于等于1.5 |
小于等于30% |
大于等于35% |
小于等于24米 |
其他详细规划指标及建筑要求,可到****或****获取。
二、受让人范围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提出用地申请。
三、用地申请登记
申请人自2024年7月10日9时起至2024年8月8日17时持意向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文件到****提出书面用地申请。
该宗地地上有资产,地上资产评估价值为****540元,至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8月8日17时整,若上述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且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中心在用地意向者将地上资产****财政局后,确认报名结果,市财政局负责资产移交、价款收缴及相关税费缴纳等工作;若有两个及以上意向用地者,则采用挂牌方式出让,地上资产随土地一并出让,资产不随土地竞价而提高,土地成交后,竞得人应将地上资产****财政局,市财政局负责资产移交、价款收缴及相关税费缴纳等工作。
四、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兴路与中华路交叉口华夏国际16F
联系电话:(0371)****1071
联 系人 : 黄女士
2、****
联系地址:****兴路与文化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371)****7712
(工作时间:9:00—12:00、 13:00—17:00)
联 系人 : 杨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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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