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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以及《关于切实做好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县洋青镇高岭石英砂矿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实施方案(闭坑)》已经******监测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并已通过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来访等方式反映。
附件:1.**县洋青镇高岭石英砂矿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实施方案文本.pdf
2.**县洋青镇高岭石英砂矿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实施方案(评审复核意见).pdf
3.**县洋青镇高岭石英砂矿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实施方案(评审意见).pdf
(联系人:陈水生,联系电话:0759-****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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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