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纠治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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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纠治理工作方案

为规范德宏州林业草原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强化行政监督责任落实,提升德宏州林草系统公共**交易监督检查执法水平,州林草局将对林草领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查纠治理,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着力查纠林业草原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监管薄弱等问题。通过查纠治理工作,切实形成监管严格、行业规范、竞争有序的良好市场环境,推动**林草工程项目建设依法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招投标营商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林草工程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林草工程项目招标活动查纠治理工作。

副组长:杨新常 ****草原局副局长

成 员:赵中鸿 ****草原局规划财务科科长

杨振东 ****草原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办公室在规财科,负责**林草工程项目招标活动查纠治理工作。

三、查纠范围和内容

(一)查纠范围

本次查纠治理工作的范围为2024年1月至12**林业草原工程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和自愿进行招标的项目。

(二)查纠内容

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以下列问题为重点,进行全流程排查。

1.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可能出现的问题。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不招标,采取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3)履行报批程序不严格或擅自改变已审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

(4)直接或间接指定承建单位。

(5)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交易中心交易。

(6)为投标人提供影响公平竞争的投标咨询服务或者为其制作投标资料。

(7)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与投标人就投标价

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8)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进行的接触乃至《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1条列明的各种串通行为。

(9)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

(10****委员会对申请人或投标人进行区别对待。

(11)在项****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

(12)在招投标法规政策文件、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以及招投标实际操作中,设置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2.投标人可能出现的问题。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

(2)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3****协会、商会、集团公司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在投标中采取协同行动。

(4)投标人与招标人委托****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注册在同一单位的执业人员提供咨询或者代理服务。

(5)2个以上投标人委托****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注册在同一单位的执业人员提供咨询服务。

(6)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个企业携带两家及以上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开标、答疑,交纳或者退还投标保证金。标书代写

(7)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建造师)、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标书代写

(9)《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9条列明的各种串通行为。

3.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可能出现的问题。

(1)与投标人或者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而不主动回避。

(2)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明示或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招标人的要求。

(3)对不同投标人打分畸高或畸低,且无法说明正当理由。

(4)玩忽职守,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评标。

(5)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6)将通讯工具带入评标场所等违反规定行为。

4.行业主管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及工作人员可能出现的问题。

(1)县市级仍保留招标投标制度规则类文件。

(2)违规审批、核准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

(3)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出现招标投标活动失管失控情况。

(4)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政策性规定或者议事规则等,利用职权或社会地位向有关部门、人员采取暗示、授意、打招呼、指定、强令等方式,影响公共**交易活动。

(5)不及时处理交易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6)行政监督部门工作人员担任本部门负****委员会成员。

四、工作步骤

本次查纠治理工作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开展,12月5日之前结束,主要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如下:

(一)制定方案(2024年7月10日前)。州林草局制定查纠治理实施方案;

(二)自查自纠(2024年11月1日-11月10日)。于11月12日前,形成自查自纠书面报告。

(三)总结提升(2024年11月20日-12月5日)。对查纠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规范监管秩序的具体举措。林草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抓好实施。

(二)依法纠正查处。公布查纠行动线索征集通道,针对本次专项治理开展线索征集,并建立线索转交转办以及对下级单位督办机制。州林草对查纠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按照管理权限查处或移交。

(三)建立长效机制。州林草局要在开展查纠工作的基础上,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坚决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反弹。同时,注重广泛听取招投标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加快建立健全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的长效机制,巩固规范治理成果。

2024年7月10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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