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81L****9314K | 建设单位法人:王云海 |
| 姜雪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牛心顶镇常兴村二组 |
| ****扩界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1-土砂石开采(不含河道采砂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200-B1200-其他采矿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牛心顶镇常兴村二组 |
| 经度:125.97151 纬度: 42.71775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2-20 |
| 梅行审许可〔2023〕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81L****9314K001W |
| 2023-07-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50 |
| 109.9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81L****9314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581L****9314K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0106MABUA95T2X | 竣工时间:2023-07-03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06-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www.****.com/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0万m3凝灰岩建筑石料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0万m3凝灰岩建筑石料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开采顺序、采剥方法 采用至上而下的分台阶开采顺序。 首先对表土进行集中剥离,由推土机铲推集土,液压挖掘机(反铲)和装载机铲装,自卸汽车运输到临时堆放场堆放。其次对残坡积进行剥离,剥离物可修路及其它利用。矿山剥离范围长约460m,宽约150m,剥离厚度约5m,矿山废石土剥离总量约12.40万m3。 采矿工作线沿等高线布置,初期单壁堑宽沟扩宽至40m满足单折返调车要求后,形成初期采矿工作面。工作帮一般保持1个工作阶段推进。单台阶轮换推进,即工作帮由西向东保持阶梯状推进,阶段之间保持最小工作平台宽度不低于40m。采用1m3挖掘机铲装,表土剥离采用1m3挖掘机铲装作业。 设计采剥要素如下: 剥土台阶高度 5m 剥离平台宽度 10m 采矿工作台阶高度 15m 剥土台阶坡面角 45 ° 采矿工作阶段坡面角 70 ° 最小工作平台宽度 40m (2)中深孔穿爆工作 穿孔作业采用每日1班作业。设计采用乳化炸药,非电导爆管雷管排间微差起爆,松动爆破。矿山开采规模10.00万m3/a,日需矿石量417m3,矿石属于较坚硬,较难爆破类岩石,块度要求不宜过大,适合于采用小孔径中深孔爆破。选用KQ-90型便携式潜孔钻机,打干式斜孔,捕尘罩捕尘,炮孔沿坡顶线布置。钻机穿孔能力为36m/台*班,按每日1班计算,年穿孔能力为8640m,设计1台满足生产需要,并有适量的备用能力。该矿山一次爆破产出的矿石量为6250m3,每月爆破2次。本项目乳化炸药年用量48t,非电导爆管雷管年用量6000发。本项目爆破工作委托****进行爆破,本项目不需要自备爆破工具,采石场内不设炸药存储库。 (3)二次破碎 为减少爆破飞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设计采用挖掘机配液压破碎锤进行机械破碎,不应使用炸药进行二次破碎。 (4)采装作业 根据设计生产规模,每天出矿417m3铲装采用挖掘机和装载机联**业,设计选用PC-220型液压挖掘机和ZL-50型装载机各1台。当矿石堆高度不大于4m时,有装载机进行铲装作业。 当矿石堆高度大于4m时,采用挖掘机进行分段向下倒矿,即挖掘机站立在爆破堆高度的中间高度上,稳固好站立平台后,从上部爆堆沿爆堆坡面为倾斜方向向下扒矿集堆,矿石集堆高度大致控制在1.5~2.0m。 挖掘机行驶到矿石集堆上,稳固好站立平台后开始装车作业。当挖掘机进行其他辅助作业时,矿石集堆可由装载机进行装车。 平台上的散落矿石和零散爆堆由装载机进行攒矿集堆。 (5)破碎工艺 采用二段破碎流程,第一段粗碎采用颚式破碎机,第二段采用锤式破碎机,给料粒度≤350mm,将矿石破碎至30mm以下,进入输送带,用振动筛将碎石筛分至不同的规格,不符合标准的返回破碎机,符合标准的进入输送带送至料场。 (6)运输 根据矿山地形条件和确定的采剥工作线布置及推进方向,本项目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矿山总出入口设置在采场东端,山坡露天以下部分总出入口位于采场西侧。采场内外运输采用15t自卸汽车运输,也可以由用户到场内自运。 | 实际建设情况:(1)开采顺序、采剥方法 采用至上而下的分台阶开采顺序。 首先对表土进行集中剥离,由推土机铲推集土,液压挖掘机(反铲)和装载机铲装,自卸汽车运输到临时堆放场堆放。其次对残坡积进行剥离,剥离物可修路及其它利用。矿山剥离范围长约460m,宽约150m,剥离厚度约5m,矿山废石土剥离总量约12.40万m3。 采矿工作线沿等高线布置,初期单壁堑宽沟扩宽至40m满足单折返调车要求后,形成初期采矿工作面。工作帮一般保持1个工作阶段推进。单台阶轮换推进,即工作帮由西向东保持阶梯状推进,阶段之间保持最小工作平台宽度不低于40m。采用1m3挖掘机铲装,表土剥离采用1m3挖掘机铲装作业。 设计采剥要素如下: 剥土台阶高度 5m 剥离平台宽度 10m 采矿工作台阶高度 15m 剥土台阶坡面角 45 ° 采矿工作阶段坡面角 70 ° 最小工作平台宽度 40m (2)中深孔穿爆工作 穿孔作业采用每日1班作业。设计采用乳化炸药,非电导爆管雷管排间微差起爆,松动爆破。矿山开采规模10.00万m3/a,日需矿石量417m3,矿石属于较坚硬,较难爆破类岩石,块度要求不宜过大,适合于采用小孔径中深孔爆破。选用KQ-90型便携式潜孔钻机,打干式斜孔,捕尘罩捕尘,炮孔沿坡顶线布置。钻机穿孔能力为36m/台*班,按每日1班计算,年穿孔能力为8640m,设计1台满足生产需要,并有适量的备用能力。该矿山一次爆破产出的矿石量为6250m3,每月爆破2次。本项目乳化炸药年用量48t,非电导爆管雷管年用量6000发。本项目爆破工作委托****进行爆破,本项目不需要自备爆破工具,采石场内不设炸药存储库。 (3)二次破碎 为减少爆破飞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设计采用挖掘机配液压破碎锤进行机械破碎,不应使用炸药进行二次破碎。 (4)采装作业 根据设计生产规模,每天出矿417m3铲装采用挖掘机和装载机联**业,设计选用PC-220型液压挖掘机和ZL-50型装载机各1台。当矿石堆高度不大于4m时,有装载机进行铲装作业。 当矿石堆高度大于4m时,采用挖掘机进行分段向下倒矿,即挖掘机站立在爆破堆高度的中间高度上,稳固好站立平台后,从上部爆堆沿爆堆坡面为倾斜方向向下扒矿集堆,矿石集堆高度大致控制在1.5~2.0m。 挖掘机行驶到矿石集堆上,稳固好站立平台后开始装车作业。当挖掘机进行其他辅助作业时,矿石集堆可由装载机进行装车。 平台上的散落矿石和零散爆堆由装载机进行攒矿集堆。 (5)破碎工艺 采用二段破碎流程,第一段粗碎采用颚式破碎机,第二段采用锤式破碎机,给料粒度≤350mm,将矿石破碎至30mm以下,进入输送带,用振动筛将碎石筛分至不同的规格,不符合标准的返回破碎机,符合标准的进入输送带送至料场。 (6)运输 根据矿山地形条件和确定的采剥工作线布置及推进方向,本项目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矿山总出入口设置在采场东端,山坡露天以下部分总出入口位于采场西侧。采场内外运输采用15t自卸汽车运输,也可以由用户到场内自运。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现有工程存在的问题。 原有建设项目对土地**、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破坏。因此,必须对现有存在的问题“以新带老”进行整改。要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按照复垦方案做到边开采,边治理。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 结合工程所在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合理选择施工方式;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序;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三)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淋溶水必须经截水沟排入**防渗储池内,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要排入防渗旱厕,与粪便水定期清抽,外运用于农家肥处理。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铲装石料、推石及运输时会产生粉尘,必须采取喷雾、洒水等措施,确保厂界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原石在破碎和筛分过程中会产生粉尘,该工序必须在封闭车间进行并配套安装收集装置和布袋除尘器,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的粉尘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简外排。确保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必须对产品堆场和排土场用苫布遮盖,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4.运输车辆严格禁止超高装车并加盖篷布。要制定严格的清扫和酒水抑尘制度,保持道路路面清洁、保持空气湿润,减少起尘量。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产生污染源的区域采取硬化、防渗和设置围堰等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六)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和消声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场(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08)相应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七)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和废石。废石要临时堆放在废石堆场,全部用于辅助生产区回填及道路修筑。沉淀池污泥与弃土运至排土场堆存,开采结束后作为回填恢复植被用土。生活垃圾必须集中收集,统一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八)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采石场内生态环境带来明显不利影响,必须在矿山运行期和闭矿期采取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的生态减缓与修复措施,以及水土保持方案,将生态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2)要分期进行生态恢复,要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中的相关要求对能生态恢复的区块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3)要对滑坡、塌方的山体采取护坡工程,对开采区采取土壤复垦工程。 (九)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建立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环境风险应急体系,按照有关规定,强化生产、存储、转运等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十)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你单位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排污行为发生日前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部门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加强了施工管理,把矿山运行引起的难以避免的植被破坏减少到最低的限度,充分利用剥离的表土,同时矿山服务期间采用边开采、边恢复方式对破坏植被的恢复,合理进行了采矿施工布置,精心组织了施工管理,严格将工程开采影响区控制在开采方案规定的范围内。在矿山采挖过程中,减小和有效控制对采**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本项目矿山服役期满后采取覆土、植草、种树或种植其他植物的方式进行复垦,恢复其生态功能。本项目分期进行生态恢复,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中的相关要求对能生态恢复的区块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对滑坡、塌方的山体采取了护坡工程。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雨水排入防渗储池,用于洒水降尘。钻孔、爆破、产品堆场扬尘及物料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粉尘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破碎筛分过程中会产生颗粒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在设备基座安装了减震垫,采用隔声、减震等措施;破碎机设备置于封闭车间内。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石粉外售。严格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了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环境风险应急体系,按照有关规定,强化生产、存储、转运等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于2024年5月15****生态环境局备案文件,备案编号为220581-2024-015L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严格落实了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于2023年7月17日变更了现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回执,变更登记编号为****0581L****9314K001W。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1#破碎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密闭车间+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 1#破碎排气筒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24.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23kg/h | |
| 2 | 2#筛分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集气装置+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 2#筛分排气筒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28.9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24kg/h | |
| 3 | 3#筛分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集气装置+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 3#筛分排气筒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25.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25kg/h | |
| 4 | 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移动式雾炮机、洒水车 |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107mg/m3 |
|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8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dB(A)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